2021年焦作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核查结果和补充审核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市住建局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在前期核查过程中,有13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1),有17人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见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前期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三)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
5.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0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6.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充核查方式
1.前期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现场申诉(焦作市建设大厦408房间),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前期核查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请按证明材料清单,在补充核查期间内将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rsjyk3557215@126.com进行线上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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